爸爸媽媽不可溺愛孩子
2020-04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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寶寶今天4歲零3天了。4歲的孩子應(yīng)該掌握基本的生活能力了。如大人過分溺愛,各方照料過度,則反而會出問題。
有的媽媽送孩子去幼兒園以前,還要親手給他擦臉、穿上外衣、穿鞋等,拿出媽媽的樣子來給孩子料理一切:有的則見孩子自己干的太差,看不下去,終于伸出手來幫他干......。在這種環(huán)境中生長的孩子,再大也體會不到什么生活的滋味,看不出有何長進,到最后是什么也不會干。
本來,4歲正是應(yīng)該讓他幫忙干點家務(wù)、料理自己的基本生活的年齡。而且,孩子自己也樂意幫忙干些活,如媽媽表揚幾句,就干得更歡。如果認為孩子干得不好而自己包攬一切的話,則無異于溺愛。
有的父母認為多給些東西沒有壞處,孩子要什么就給什么。其實,這種做法絕非正確。就是排隊上車時,也將孩子領(lǐng)到隊列前頭,總以為這是孩子的特權(quán)。孩子在街上隨便亂扔紙屑,全當沒看見,等等,這些,都可算入溺愛這一范疇里。孩子已到4、5歲了,在電車里站站并非壞事,車子行走時雖然左右搖晃,但孩子已能充分控制自己,是不會摔跟頭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