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周之前要檢查幾次
2020-02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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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性在懷孕期間孕期檢查是非常必要的。這有助于了解胎兒的健康情況。通常十二周內進行第一次產檢,即孕早期產檢。孕中期產檢要求孕婦需要每四周進行一次檢查,即懷孕的十六周、二十周、二十四周、二十八周。孕晚期產檢(第二十八到三十六周)需要每兩周檢查一次。孕婦懷孕三十六周以后,則需要每周檢查一次。孕期檢查項目主要包括身高、體重、血壓、腹圍、婦科內診、乳房檢查、骨盆外測量、血型、貧血檢查、心電圖、梅毒血清反應檢查等等。
舉措建議
孕婦定期到醫(yī)院進行產檢,才能及時了解胎兒的發(fā)育情況。尤其是進行四維彩超檢查,可直觀地看到胎兒的臟器管 、肢體發(fā)育,還可及時發(fā)現孕婦身體存在的缺陷。如果孕婦患有某種不適合懷孕的疾病,可及時采取治療,以免在懷孕期間受到疾病影響,引起重要器官功能失調。能及早發(fā)現妊娠并發(fā)癥,并進行盡早治療。除此以外還能預測分娩時有無困難,如胎兒在母體的姿勢,以便預測孕婦分娩的難度,為母嬰安全提供保障 。